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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人員有什么要求和職責?機關飯堂需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嗎?
發布日期:2023-05-08
關鍵詞:機關飯堂 食品安全 安全管理人員
什么是食品安全管理人員
是指經符合要求的培訓考核機構統一培訓考核合格,在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。
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分類
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考核類別根據所從事的行業不同,分為A類(食品生產)、B類(食品流通)和C類(餐飲服務)共3類。其中C類(餐飲服務)又分為C1類(餐飲服務初級)和C2類(餐飲服務高級)。
食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
1.食品安全管理員需要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,制定適合市場實際情況的食品安全制度,明確責任分工、管理流程、檢測標準等內容,確保食品生產、加工、儲存和銷售過程中的衛生安全。
2.食品安全管理員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,保存各種檢查記錄,包括食品檢驗報告、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等,方便對食堂的食品安全進行跟蹤和管理。
3.對食品生產、加工、儲存和銷售環節進行監督和檢查,及時發現和處理食品安全問題,確保食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規要求,保障公眾健康和安全。
4.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,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衛生素養。對食品生產加工設備及器具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,確保食品生產加工的衛生和安全。
食品安全管理員還需要負責與政府部門、監管機構和相關機構進行溝通和協調,及時了解食品安全法規和政策動態,確保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。
對食品安全事件進行應急處理和危機管理,保障公眾健康和企業形象。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管理,提出食品安全改進措施和建議。
食品安全管理員設置應當符合以下要求:
1.供餐人數為1000人以下的學校(含幼兒園)食堂、養老機構食堂、醫療機構食堂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。
2. 供餐人數為1000人以上的單位食堂(含學校食堂、養老機構食堂、企業食堂、醫療機構食堂等)應配備專職高級食品安全管理人員。
哪些企業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總監?
1.特殊食品生產企業
2.大中型食品生產企業
3.大中型餐飲服務企業、連鎖餐飲企業總部
4.大中型食品銷售企業、連鎖銷售企業總部
5.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托幼機構食堂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,以及用餐人數或者供餐人數超過1000人的單位。
《食品安全法》規定,食品經營場所,要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。所以,機關單位食堂,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,都應當配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員;達到一定人數要求的,還要配備高級食品安全管理員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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